公法:是分配和調整公共權力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比如刑法。
私法:相對於公法,壹般來說是指調整私權關系的法律。比如民法
目前沒有統壹的標準理論來區分公法和私法,但大多數人采用的是所謂的“新主體論”。這種說法的區分標準是:如果壹種法律關系中的法律主體之壹是具有公權力的國家主體,那麽這種法律關系適用的法律就是公法;反之,如果雙方都沒有這樣的主體,那就是私法。
司法: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運用法律辦理案件的專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