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期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支付;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