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分包與違法分包的區分:工程分包發生在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違法分包發生在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工程分包中分包人與分包人不承擔連帶責任,違法分包中承包人與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工程分包的客體是工程,違法分包的客體是主體工程以外的分部分項工程。
法律客觀性:
《建築法》第六十七條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人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