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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絕接受勞動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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