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壹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勞動者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才能獲得的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妳省(直轄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了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兩種補償的標準。
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公司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公司支付。妳可以依法主張,公司需要妳證明。可以從網上下載《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和地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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