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對員工的崗位調整有明確規定:公司需要變更員工原有職務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應當與員工協商,雙方達成壹致後簽訂書面文件。不經協商,單方面強制調崗,可能會被認為違反員工合同和勞動法律法規。
所以妳和公司協商不成後,寫好投訴材料後可以嘗試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在這個過程中,建議您收集證據,如崗位調動通知、崗位責任變更等文件,咨詢專業人士,獲取更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