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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員工發物品,未經員工同意扣工資,違反了什麽法律?

法律分析:公司隨意克扣員工工資是違法的,員工可以依法維權。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期限,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並向勞動者額外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壹條。用人單位未在錄用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錄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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