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勞動法中的用人單位不是行政執法機關,無權對員工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所以在實踐中,公司對違規員工進行罰款是違反法律的。罰款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壹,只能由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機構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壹)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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