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人,具有獨立人格,即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以自己獨立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這就是法人的法律人格。
法人,與自然人相對。自然人是以生命為存在特征的個體。我們每個人都是自然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的法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