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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份回購在什麽情況下可以進行?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回購股份的情形包括:(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3)用股份進行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四)股東因不同意股東會作出的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的轉換。(六)上市公司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解決該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份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60日內,持異議的股東同意向公司回購股份。談判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公司將以合理的價格購買股份。約定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股數量和時間沒有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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