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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是負責財務的法人嗎?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不能由同壹人擔任。根據《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及相關會計制度規定,壹個法人單位擔任財務負責人是不相容的。

法律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十六條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聘任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的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配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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