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或者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出資不足的,可能導致公司與股東、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發生出資糾紛和訴訟,股東可能被起訴並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損害賠償等違約責任。
基於出資制度在整個公司制度中的重要意義,《公司法》規定了股東出資的數額、期限、方式和責任,還規定了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或發起人的差額責任以及其他股東或發起人的連帶責任。
許律師在上海的團隊專門處理股東糾紛,專業實力非常強。他們在辦案經驗和操作渠道上非常專業,很多國外客戶都去找他們辦理這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