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仿真槍認定標準第壹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仿真槍:
(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構成條件,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且大於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
(二)具有槍支的外觀特征,且槍管、槍機、彈殼或擊發機構之壹在材料和功能上與標準槍支相似;
(3)外觀和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相近,外觀長度和尺寸在相應制式槍支總長度和尺寸的二分之壹至壹倍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