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說明規章制度在內容上必須是合法的。程序合法性是指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章制度必須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主形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