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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嗎?

法律分析: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如果真的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需要和員工協商。他們不能直接強制加班,員工也有權拒絕單位的加班要求。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單位要求加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此外,禁止單位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如果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者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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