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判刑,壹般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具體刑期根據涉案金額確定。壹般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壹百五十五條下列行為,依照本節有關規定處罰:(1)非法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商品,或者非法收購其他商品、物品的;(二)在內海、領海、江河、湖泊運輸、收購、銷售國家禁止銷售的貨物或者國家限制銷售的貨物,數額較大無法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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