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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倉庫管理系統

法律分析:為了有效控制藥品的儲存質量,藥品應根據其質量狀況進行管理。為了防止庫存藥品的儲存錯誤,必須對庫存藥品進行色標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五條。國家實行短缺藥品目錄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停止生產短缺藥品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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