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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簽合同,但是簽了員工手冊,員工手冊規定的條款。這有法律效力嗎?

壹般來說,如果員工手冊是出示給員工的(壹般是員工入職時簽字確認已納入手冊),此時,員工手冊就相當於已經向員工公示的勞動法規,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即使員工簽字,如果手冊中存在重大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員會壹般也會否定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比如房東在員工手冊上規定“曠工壹天扣三天工資”,壹般是無效的。

根據妳的描述,妳簽的員工手冊明顯不公平,應該是無效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恢復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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