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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條件公司不能簡單取消?

工商企註字[2016]第253號規定,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的,適用壹般註銷程序或者簡易註銷程序。宣蓉建議,以下情況不能簡單取消。

1,涉及國家規定實行特別準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2.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質押或以動產抵押;

4、正在被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行政處罰等措施。;

5.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註銷登記的;

6.簡易註銷程序已經終止;

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註銷登記前需要審批的;

8.不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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