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這是違法的。改變工資結構相當於改變了原有的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達成壹致。未經員工同意擅自更改是違法的。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和解,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終止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壹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錄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上一篇:有哪些條件公司不能簡單取消?下一篇:關於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