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香港結算分數

香港結算分數

法律解析:2021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團聚審批分數為146.1,即2017 12 31年前夫妻分居;父母育兒審批分數線為60分,即申請人18至59周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父母年齡均在60周歲以上,在香港或澳門無子女。

子女隨父母避難批準分數為1,即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父母雙方均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父母批準投靠子女的分值為1,即申請人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的子女。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根據配額和審批分數線審批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澳門暫行管理辦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到香港、澳門定居: (壹)夫妻壹方在香港、澳門定居,並已分居多年的;(2)定居港澳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照顧的;(3)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孩子,必須投靠在港澳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3)。

  • 上一篇:現代教育工作者為什麽要研究教育政策、法律法規?
  • 下一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什麽對消費者給予優惠保護?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