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三十壹條開展募捐活動,應當尊重和維護募捐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募捐人的知情權,不得以虛構事實的方式欺騙或者誘導募捐人進行捐贈。
第三十二條集資活動不得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企業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