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公司規定了兩種公司,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兩種方式: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發起人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公開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應發行股份的壹部分(按我國規定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設立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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