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以公司住所為住所。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壹個住所。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壹百二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註冊的企業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