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具的辭退信必須加蓋公司印章,不需要公司負責人簽字。如果解雇通知送達雇員,雇員應在回執上簽字。員工簽名不是征求員工意見,而是確認收到辭退通知。如果員工不簽字,服務人員可以邀請在場人員簽字證明,或者用影像記錄服務。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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