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從業人員權利包括:1,安全生產知情權。2.有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3.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批評和建議。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5.有權采取緊急措施。6、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有權得到及時的搶救和醫療以及獲得工傷保險賠償等權利。員工的義務主要有:1,遵守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的義務。2.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3.接受安全培訓和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4、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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