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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假發票是公司的責任嗎?

法律分析:當然有責任。如果開票人明知是假發票,仍開具,也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只是主犯和從犯的區別。如果不知道商家是假的,是假的,可以減輕責任。稅務局只關心發票是否虛開,只追究企業的行政責任,不會追究虛開發票者的個人責任。公安局不僅要追究企業的刑事責任,還要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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