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間的糾紛通過談判、調解、仲裁和訴訟來解決。當事人願意的,可以依法進行協商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868條第502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