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機構和個人應做好還款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理風險。對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和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將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