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四條。企業法人解散的,該企業法人是依法清算和註銷前的壹方;未經依法清算而被撤銷的,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投資者為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