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三條* *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七條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募集公司債券的辦法。
(四)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五)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提交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