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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問題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健康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註意以下問題:本罪的關鍵在於1的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對此,要註意以下兩點:(1)傷害的違法性是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是合法的,比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不構成犯罪;(2)本罪的故意傷害必須是他人的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但在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比如,戰時軍人為了逃避軍事義務而自殘的,應當按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以戰時自殘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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