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意義:提高領導幹部法治理論水平,提高依法決策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幫助他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觀念、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的理念;樹立人民主權、法律權威、保障人權、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權力監督和制約等重要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