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處理。國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提交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出境證明。此外,還需提供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提交並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的其他材料。不發普通護照的情況1。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二、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三、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4.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五、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五條:“公民因定居外國、探親、學習、就業、旅遊或者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關申請普通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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