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公章和業務章有什麽區別?

公章和業務章有什麽區別?

有以下不同之處:

1,不同的使用範圍

所有以集團公司名義出具的函件、文件、合同協議、授權委托書、證明材料或其他原始資料,均可由公司蓋章;業務章是工作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的,也可以在簽訂協議的標準內代表工作單位,在合同協議上加蓋合同章,因此工作單位需要承擔由此產生的勞動法律關系。

2.不同的經理

壹般情況下,公司印章的負責人應該是集團公司的創業團隊或其最信任的人;業務印章的經辦人也可以是集團公司的法律專員、合作律師或行政機關。

3、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加蓋公章需要承擔壹切責任,除非法律法規有獨特的明文規定(比如加蓋專用發票公章);合同協議書加蓋合同章的,工作單位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勞動法律關系。

  • 上一篇:公民的工資和獎金由什麽法律規定?
  • 下一篇:關於法律的詩是六個字,壹行八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