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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工作時間表

公證處壹般按照國家法定工作日工作,周壹至周五每天工作時間為9:12:00,13:00-17:30,周六日休息,不受理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 * *在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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