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證時,公證員必須詢問當事人是否具有訂立時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將協議書出示給雙方。如果壹方不識字,公證員可以念給他聽,記在公證員存檔的談話筆錄上。2.法院無權撤銷公證,只有采納或不采納,只有公證處和司法局有權撤銷公證。如果妳的親屬要撤銷這個公證,首先要征得對方同意,壹起到公證處說明情況。另壹種方式是向當地司法局公共管理處申請。3.未經他人同意,將自己的財產送給他人。依法辦理的房屋贈與公證,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高於其他壹般書證。不履行土地交換公證書也是有效的,只要有公證書。如果公證書沒有蓋章,沒有公證員簽字,沒有附外文翻譯,或者外文翻譯不正確,不規範,錯誤,最重要的是沒有附本人照片,這些都是不合格的,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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