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證據效力是公證書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證書都具有證據效力。公證的證據效力是廣泛的,不僅在訴訟活動中,而且在日常的民事經濟交往和行政管理活動中。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可靠法律文件。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在國外也具有法律證明的效力。它是國際民事和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可以推翻公證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經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可以推翻公證書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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