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58條
債權債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559條
債權債務終止時,該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