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的法律風險:壹是有訂立合同的資格,無實際履行能力,或無代理權限或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購銷合同;二是合同內容存在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障;第三是合同中惡意履行的風險,等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買賣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壹般包括貨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