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軒的職責是用木槌敲響城中的大鐘,提醒人們註意防火,這和後世的守望者是壹樣的。幹燥的仲春,管事負責傳達不許生火的命令。宮負責監督宮內的防火工作。漢代負責消防管理的官員稱為“不火”和“夜士”,宋代負責消防的官員稱為軍巡店和角衛,這也是中國最早的專職消防隊。
元明時期叫救火兵,清朝初年叫防火班。這些官員和組織都承擔了古代救火的重任,保護了古代社會的安全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