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與他的“法治”傳統是分不開的。早在公元前3世紀,羅馬就有了十二銅表法,這是平民與貴族鬥爭的結果,成為羅馬法的淵源。因此,人民的鬥爭和法律的建立是羅馬法形成的重要原因。
與皇帝個人有關:查士丁尼是東羅馬帝國的君主,他特別主張用法律來治理國家。他還總結了《查士丁尼法典》,使羅馬法形成了完整的體系,達到了古代法律世界的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