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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達到使用壽命後仍在使用。它們需要報廢嗎?

法律分析:達到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可以報廢。能使用的固定資產,壹般只到了折舊年限就不報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壹)房屋和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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