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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傭關系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法律主觀性:

如果用人單位是組織,雇傭壹般是勞動關系,如果用人單位是個人,雇傭是勞動關系。所謂雇傭關系,是指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委托或指令從事某項勞務活動,用人單位按照約定支付勞務費的法律關系,壹般表現為約定完成某項勞務活動,雇傭期短,勞務費結算及時。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在幫工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幫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受助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受助人員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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