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雇傭16歲以下但18歲以下的勞動者不違法。童工是指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創收勞動或個體勞動的16周歲以下的青少年和兒童。青年工人是指年齡超過兒童但未滿18歲的任何工人。根據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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