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禁毒法》規定國務院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禁毒工作的職責是什麽?

《禁毒法》規定國務院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禁毒工作的職責是什麽?

法律分析:《禁毒法》規定,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禁毒工作。國家禁毒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協調重大禁毒問題,統壹領導全國禁毒工作。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條* *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 上一篇:揭陽村婦聯主席的主要表現
  • 下一篇:舉報私自屠宰生豬有獎勵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