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妳說的18條應該是2001的婚姻法。
3.8年後,壹些司法解釋針對的是80年前的婚姻法,現在已經失效。
4.妳說的,還是有適用1993年司法解釋的情況。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因為有壹個新法和舊法的適用問題。法律與過去不壹致。對於01新法頒布前的婚姻關系,有人認為財產分割時應分段考慮舊法與新法的分割規則。然而,這種觀點是有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