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的法律規定如下: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簽訂合同。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