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費包括兩部分,壹是房屋裝修費,二是店鋪升值後下家自願支付的額外費用。
轉讓費屬於壹種預期收益,樓主現在的心思就是找個借口把這幾十萬的預期收益據為己有。
因為收取轉讓費並不是壹項明確的法律權利,可以說房東成功鉆了法律的空子。如果訴訟請求是為了阻礙收取過戶費,將不予支持。
3.但轉讓費中有相當壹部分是房屋裝修費,可以在解除租約時由房東補償。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租賃合同終止後,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償還已有增值部分的費用;”
以上規則是關於租賃物業的裝修。租賃期滿後,裝修成果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需支付裝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