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這份合同,並不能完全按照字面意思將上述合同關系定義為租賃合同。普通出租屋要辦理更名手續不是這個概念。如果家屬可以重新簽訂合同,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辦理。
說白了,LZ的公房,有時候可以轉換成“承租人”名下的登記產權,和普通房屋租賃有質的區別。我們不能壹概而論。
如果出租人按合同約定收回房屋是合法的,但合同仍然保護承租人(承租權),妳可以證明自己沒有房子,或者與妻子共同生活了n年,就可以繼承並租住這套公房。